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9月6日,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35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获悉,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1类食品33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314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抽查样品中,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光明街企业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松籽,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标准为≤0.5g/100g,实际检测为0.7g/100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