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9月1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17号)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食药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7类食品共计59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2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
抽查样品中,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塔城街116号企业江西雅味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金针菇(香辣味),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为不得使用,实际检测为0.32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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