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部门,面对媒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8月24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16号)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药局组织抽检了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607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5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
抽查样品中,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工业集中区企业绵阳市千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千丰老窖青花瓷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为2014年7月26日,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标准为47~49%vol,实际检测为44.7%vo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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