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部门,面对媒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8月23日,从国家食药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22号)获悉,国家食药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蜂产品、调味品、食糖、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等7类食品4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抽查样品中,连云港白果树园区滨河路169号企业连云港珍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轩记海带,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标准为≤1.0mg/kg(干重计),实际检测为2.3m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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