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连锁企业Specsavers申请“早应该”(“Should’ve”和“Shouldve”)商标,“早应该”是该企业广告语“早应该去Specsavers”的一部分。
该商标申请提交至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在Specsavers的广告中,人们由于没有佩戴眼镜而没有完成任务,然后出现广告语“早该去Specsavers的”。
广告中的品牌代言人为英国情景喜剧《弗尔蒂旅馆》中的明星约翰.克立斯。
申请提交于7月18日,类别涵盖第9类、第10类、第16类、第35类和第44类,包括眼镜、眼杯等商品和助听器服务。
Specsavers已经拥有“早应该去Specsavers”商标,该商标于2007年获得注册。
Harbottle&Lewis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主任杰里米.莫顿(JeremyMorton)告诉媒体:“原则上来说‘早该去’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只要申请人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它的显著性。举例来说,‘不行’、‘不要’和‘总是’都已经在英国或欧盟获得商标授权”。
GowlingWLG律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约翰.科尔达姆(JohnColdham)说:“我认为这将是一场硬仗(获取商标保护)。虽然可以将较长的口号中的一部分注册为商标,但是需要证明在需要注册的领域已经获得了显著性。因此在这个申请中,消费者必须看到‘早应该’字眼就立即联想到Specsavers。我不知道是否会有证据支持这一点,但我的直觉认为这将是不可能的。我见过Specsavers在广告中使用‘早应该’字眼。”
科尔达姆补充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会将‘早应该’视为一个品牌,他们只可能将其和Specsavers联系在一起,因为曾经看过广告的原因,而不会孤立地看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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