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EFF诉《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1201条反规避条例违宪)
摘要:美国电子前哨基金会EFF正试图推翻一项争议性的美国版权法规-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第1201条“反规避条例”,该法规几乎能够影响阻止人们生活中各种涉及版权侵犯或者绕过DRM保护系统的行为,包括对视频作混录剪辑到对汽车进行改装修改等,尽管这些规定有效保护了版权内容,EFF却对DCMA法规第1201条提出了违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限制的法律指控。
EFF的诉讼文件同时也代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计算科学系学者MatthewGreen和黑客/发明家AndrewHuang(网名“bunnie”)签名联署,两位知名科学家均认为DMCA的相关法规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研究。他们寻求法院确认第1201条反规避条例的框架是限制性的,过于宽泛,且违背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这将直接动摇DMCA中最具争议性、最无必要且有害的第1201条的合法性基础。该规则有权利禁止任何试图绕过系统数字保护系统(如DRM)的行为,这些法规原本设立的目的可能为阻止版权保护的电影上传至个人站点等行为,但发展到后来造成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宽泛性结果。
Green举例道他现在无法对计算机信息安全漏洞进行调查,因为他担心破解程序中的计算机系统保护信息对安全漏洞进行分析是违反DMCA反规避法案的。Huang也无法通过有DRM保护机制的HDMI视频进行研究,提供一种合法的视频捕捉和剪辑工具。法院其实也开始对涉及这项法规的案例有审慎的判决,比如法院规定越狱手机的行为合法,但是越狱平板系统仍然不合法。EFF也曾经参与了大量涉及这项不合理法规的审判,推动更自由的版权保护系统。这次他们不想要仅仅是小修小补涉及DMCA的规定,而是希望从违宪角度上让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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