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7日讯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消息,2016年第2季度,陕西省质监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安康、商洛、延安、榆林、铜川、西咸新区的67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95批次车用汽油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样品8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17930-2013《车用汽油》等相关标准,对车用汽油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氧含量、甲醇含量、硫含量、锰含量、蒸气压、溶剂洗胶质含量、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车用汽油产品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锰含量项目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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