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消息,苹果将再次成为冤大头,赔偿一家“专利流氓”公司2500万美元。作为电子消费市场备受瞩目的企业,苹果这些年屡屡被“专利流氓”公司盯上。
上周五,美国一家专利持有公司Network-1Technologies宣布,苹果已经和该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苹果将赔偿该公司2500万美元。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涉及与iTunesCoverFlow功能(将歌曲封面以3D界面形式显示)、OSX搜索功能相关的技术,例如Spotlight、TimeMachine。
Network-1其实就是个“碰瓷”的“专利流氓”公司。2013年该公司以专利组合方式收购了MirrorWorldTechnologies公司,获得了编号为6006227、标题为“文档流式操作系统”的专利,向微软、苹果等科技巨头索要巨额侵权费用。
继去年11月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支付46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之后,上周该公司宣布苹果将会接受非独家授权专利付费,在双方达成的和解中,苹果将支付2500万美元的使用费。
苹果通过支付专利使用费获得了“227号”专利技术的非排他性授权,并且可以使用Network-1专利组合中的其他专利,这些知识产权最初由Cox和MirrorWorld开发。
所谓的“专利流氓”公司,即没有实际的研发生产业务,依靠手中的专利权(大部分是通过收购外部专利获得)对不同的公司发起侵权诉讼,将经济赔偿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作为近几年在科技行业最受人瞩目的企业,苹果已经不止一次当冤大头。今年2月,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联邦地方法庭判定,苹果在FaceTime、iMessage等产品中,未经授权使用了VirnetX公司的互联网安全技术专利,因此需要付出6.25亿美元的经济赔偿。据悉,VirnetX就是一家“专利流氓”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苹果是目前全世界市值最大的公司之一,手中拥有2300多亿美元的现金,正因为树大招风,苹果经常遭到其他科技公司的大量专利侵权诉讼。苹果此次同意以2500万美元和解,显然是不愿意再继续耗费时间,所以选择破财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