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跨行政区划管辖杭州地区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第一案,该案是由一块烧饼而引发的老字号纠纷。原告方某自称为方春根后人,以自己有权维护“方顺和”烧饼店的合法权益为由,起诉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
约百年前,建德梅城镇人方春根所做的“方顺和烧饼”作为舌尖上的建德之一,以上等面粉拌素油作皮,以肥膘肉搅嫩干菜为馅,搭配独特工艺做成。其馅多壳薄、色若蟹黄、麻香扑鼻,广受食客喜爱,在1929年首届西湖博览会中,作为建德县特产参展并获得奖章。1949年后,烧饼店虽不再经营,但烧饼技艺仍以“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则,在方春根后人中相传,方顺和烧饼的历史也在《严州古城梅城》《建德县志》中有所记载。
方某称自己是方春根的继承人。他说,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店名中使用的“百年老店”“浙江省老字号”“方顺和”烧饼获奖情况,以及在包装和产品上的相关说法,均源于自己家传的老字号“方顺和”烧饼的有关历史和荣誉,“该公司还利用该品牌和历史,申报荣获建德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得浙江老字号的称号。”
方某认为该公司攀附利用“方顺和”烧饼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事生产经营,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之嫌,要求其停止使用“方顺和”字号和商标、停止虚假宣传不正当行为、停止使用“浙江老字号”和“建德市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0万元。
老字号作为民族品牌,弘扬着中国的传统文化,老字号要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备受关注,目前铁路法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此案作为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案件第一案,首次开庭将作为该院“知识产权专题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公开审理,还将同时开展“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专题讲座活动,探讨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发展问题。(见习记者 郑舜 通讯员 卢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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