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一陪审团判决,谷歌对甲骨文Java使用程序接口(API)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因此,谷歌在与甲骨文的版权诉讼中胜诉。
今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评论》报道指出,甲骨文在针对谷歌的历时长久的版权诉讼中寻求近100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与利润所得。
知识产权研究公司OceanTomo的詹姆斯.马拉克沃斯基(JamesMalackowski)受雇于甲骨文,他编写了一份关于甲骨文提出的损害赔偿与利润所得的预审报告。
报告估计损害赔偿费为4.75亿美元,谷歌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利润所得为89亿美元。
2010年,甲骨文向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谷歌侵犯专利和版权。
地区法院否定了谷歌专利侵权,但未就API是否受版权保护作出判决。
甲骨文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API受版权保护,并称谷歌的安卓软件侵犯了甲骨文的API.
上诉法院将此案发回地区法院,让地区法院判决谷歌对API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谷歌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绝审理此案。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保持不变。
加利福尼亚联邦地区法院的陪审团一致判决《版权法》允许合理使用Java元素。
谷歌的发言人说:“法院判决安卓对JavaAPI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这对安卓生态系统、Java编程社区以及依赖开放自由程序语言的软件开发商而言是一场胜利,有助于他们打造创新型消费者产品。”
甲骨文的法律总顾问多利安.达利(DorianDaley)说:“我们坚信谷歌通过非法复制核心的Java技术开发了进入移动设备市场的安卓系统。甲骨文提起诉讼是为了终止谷歌的非法行为。我们相信我们有理由提起上诉,我们计划将此案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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