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5月19日公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纳入执法维权绩效考核体系。由专利管理司牵头落实,按月公开。
《要点》要求,督促地方知识产权局作为公开主体按照权限依法依规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公开,对作出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和认定侵权事实成立且作出处理决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均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违法者姓名或违法企业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处理)标准、依据、程序和结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要点》明确,推进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做到“阳光执法”。
《要点》强调,继续公开专利代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信息,具体应包括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甄别。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