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劳而获越多,智力创新的投入就越少,社会就越难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积极捍卫知识产权亦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央视因获得官方授权制作的巴西世界杯节目遭到盗播,在深圳发起诉讼追索相关媒体400万侵权赔偿。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类电视台直播的体育赛事,还达不到著作权标准,只属于录像品范畴,其他电视台未经授权予以播放,不构成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处责任方向央视赔偿12万元。
此前央视在北京的法院诉暴风影音,但至今仍未有结果,而此次央视在深圳打知识产权官司,虽未大获全胜,但也赢得了12万元的赔偿。如果把视线拉得再开一些,早前新京报状告“今日头条”侵权以及腾讯将快播告上法庭,都曾备受关注。作为党媒巨头,央视的奋起反击,更表明媒体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
一直以来,在许多人眼中,“互联网信息=免费”似乎是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一些人甚至将信息的无偿分享为所谓“互联网思维”奉为圭臬。但现在,这一“神话”正在被打破,冲在最前面的“带头大哥们”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媒体,一类则是多少背负侵犯知识产权“原罪”的互联网大鳄。但无论如何,只要是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都值得赞赏和支持。
这些年,中国电影产业的迅猛发展令人惊叹,而在某种意义上,电影票房屡创新高正同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紧密相联。以往一部新片出来,过不几天便盗版满天飞,但现在,许多人已开始慢慢习惯付费观影。依靠内容生产生存的传统媒体,同样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直到今天,部分媒体依然没有警觉起来、紧张起来,任由自己的内容被违规转载、剽窃,却不愿奋起反击,或是干打雷不下雨,只见抱怨不见行动。
这种行为背后有认知不足,也有体制因素。就前者而言,许多媒体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媒体从业人员被侵权了甚至还沾沾自喜,觉得是找到了“知音”;就后者来说,众多传统媒体的“国”字背景,对珍贵的内容资源保护不力,流失严重,至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更被认为是多此一举和伤面子、伤脑筋的事。一些市场化媒体瞅准了这一点,一边大肆侵占、使用传统媒体的内容,一边唱衰传统媒体、大说风凉话,这种吊诡的状况亟待改变。
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媒体为方方面面维权,但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命根子经年累月的遭受侵犯却熟视无睹,确实令人错愕。要维权其实也不难,先好好打几场官司,而后寻求建立行业性的保护机制。央视、新京报等媒体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社会创新和进步的重要前提。不劳而获越多,智力创新的投入就越少,社会就越难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积极捍卫知识产权亦是媒体的社会责任。那些靠侵犯知识产权而生的媒体寄生虫们,是该好好清理一下了,那些还在沉睡的媒体,也该清醒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