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业已发布今年首期“药品质量公告”,曝光18批次不合格药品。
这18批次不合格药品具体为:标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丸(两批次),标称石家庄市润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炒)和姜黄,标称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标称河北省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济南人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标称安国市弘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燀桃仁”、首乌藤、僵蚕,标称安徽谓博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海风藤、地龙,标称河北亚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芍(炒),标称山西华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标称河北安国振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标称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蒲黄。
上述不合格药品有的是有效药物成分不达标、杂质超标,有的是性状、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还有的冒称正规企业实则来路不明的假药。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县食药监局对不合格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标注的假药要追查来源去向,严惩制假售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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