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见习记者曹马志)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蜂产品等7类食品5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海南2批次不合格。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这两批次分别是:海南慧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芒果干,苯甲酸检出值为0.89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78%;柠檬黄检出值为0.2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2倍;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4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三亚国润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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