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动器衬片质量不合格,将影响汽车制动平衡,影响行车安全。日前,吉林省工商局委托长春市工商局对标称临沂、湖南、福州等地企业生产销售的制动器衬片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查检验共抽取制动器衬片样品27组,其中4组不合格,抽检商品不合格率14.81%。(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测试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抽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项目超过国家标准要求。摩擦系数随温度变化的波动过大,将影响汽车行驶的舒适性,甚至影响制动平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部分生产企业选择了性能不稳定的原材料,导致摩擦系数随温度的变化波动度过大,尤其是在高温下摩擦性能急剧下降。二是部分生产企业在产品的生产工艺上有欠缺,产品热压及热处理温度、时间不够,树脂固化不完全。三是部分生产企业在生产配方执行方面存在较大偏差,投料不准(拌料不均匀)或擅自变更原材料规格或级别。
其次是标志缺少国家标准要求的信息。商品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标签、说明书、包装等对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表示。商品标示的内容包括法律规定应当标示的内容和经营者白行决定的内容。
检测结果显示,临沂金路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CRD768-7709FF和青州正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D684-7571的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标志不合格;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P4101和福州新信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502315XK215A的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不合格。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