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常态下创新创业渐成主流,知识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发重要,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上升到史无前例的高度。一如改革开放之际,中国开始注重保护私有财产,并于1982年写入宪法,由此开启了非公有制经济三十多年来的飞速发展。现如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已成为《宪法》中普通的一条。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早在《意见》发布前的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即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个2015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国发”文件中,提及知识产权就有二十余次,足见本届政府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之所以如此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乃鉴于我们目前侵权颇为严重的状况。以2014年为例,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24479件,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74万件,全国版权系统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2600余件,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2.3万批,一些未曾被查处的侵权事件更是不胜枚举。这些侵权案例的频繁发生,大大挫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创业的发展亦形成较大的阻碍。
《意见》立意高远,确定了坚持战略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市场主导、坚持统筹兼顾四条原则。同时明确了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五项重要举措。
陟罚臧否,各有其分。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同时,《意见》还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以期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环境。
上世纪80年代,新增长理论的主要建立者之一罗默建立了一个知识内生增长模型,该模型关键在于,知识积累对于知识生产的正的外在性产生了知识的内生增长,促进了经济的长期增长。罗默认为,知识溢出对于解释经济增长是不可缺少的,知识溢出可以提高投资的边际收益,因而能够长期恒定地提高经济增长率。
由此可知,一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放任企业和个人抄袭、剽窃,是一种十分短视的行为,对国家科技水平的提升尤为不利。因为技术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的就是通过激励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协调发展。
法律与监管机制的向好,加上市场的推动,可催生更多的知识产权。同时,专利所有者保护自身权利能力也得以提高,从而鼓励更多人将知识产权申请专利。监管机制与知识产权的这种良性互动,既能持续激发创新创业,亦可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