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根据通知精神,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羊肉和有毒有害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青岛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八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根据三部门工作部署,此次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行动”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2016年2月29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12月1日-20日,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12月21日-2016年2月20日,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和打击;第三阶段:2月21日-29日,进行评估、总结和通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集突出问题:1、屠宰的羊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羊肉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2、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羊肉或其制品;3、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羊肉或其制品;4、用毛皮养殖动物胴体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羊肉制品;5、进货时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6、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羊肉及其制品的;7、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羊肉及其制品;8、羊肉及其制品“瘦肉精”问题。
3批次不合格产品立案查处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注重规范、整治、打击相结合,规范先行,然后整治、打击。首先,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业户)依据《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这是治本之策;其次,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治理声势,自律加他律,形成规范的市场经营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最后,依法严厉打击8类违法行为,行刑衔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形成“不敢为”的法治环境。
在青岛第一阶段整治工作中,各区市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进行了张贴通告、组织宣传,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加强投诉举报处置与案件查处,开展质量抽检等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14家,各类食品经营单位1628家,餐饮服务单位2693家,印制发放《通告》发放1万2千余份,共开展监督抽检504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均已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一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食品消费旺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办案打击力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行动,对违法行为继续严管重罚,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局及各区、市局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典型、曝光违法、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和各区、市局要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和点评,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发现可疑羊肉可投诉举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羊肉及其制品请到证照齐全的合法商超、市场,如发现可疑羊肉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警示:第一看颜色,正常羊肉的颜色浅红,过深、太鲜艳可能不是羊肉。第二看纹理,正常羊肉的纹理非常细、有规则,假羊肉纹理较粗。第三看脂肪,正常羊肉的脂肪是均匀交错的,不会区分得很明显;而假羊肉脂肪部分分界比较明显,红是红,白是白。第四闻味道,正常羊肉的羊膻味不会太重,膻味很浓的羊肉很可能是添加了羊肉精。而一些羊肉膻味淡,是跟其本身是羔羊有关,并不能说它就是假的。第五是看价格,不要贪图便宜,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羊肉及其制品可能存在问题。
2015年流通环节羊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明细表
序号样品名称被抽检人被抽检人地址标称生产企业或供货商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不合格属性
1生羊肉莱西市瑞尔市场木立新莱西水集二村瑞尔市场木立新散装20151203克仑特罗不得检出0.98μg/kg非食用物质
2羊肉卷崂山区一品香熟食店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岭西社区华中批发市场散装2015.11.30盐酸克伦特罗不得检出18.6μg/kg非食用物质
3羊肉卷市南区翠玲食品店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37号新贵都集贸市场(南区)冻货1号摊位市南区翠玲食品店(加工)散装2015.12.03盐酸克伦特罗不得检出6.07μg/kg非食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