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新疆知识产权局设立的第七巡回审理庭审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就地”办案给新疆当事人的专利维权带来方便。
这是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次来新疆巡回审理案件,省去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前往北京的奔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1年在新疆设立巡回审理庭,方便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口头审理,提高专利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也能够加强人员和信息的沟通交流,实际提升专利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当日,温泉县某公司的3项实用新型专利“分体式燃煤卫生炉”、“锅炉炉门机构”、“节能安全燃煤炉”,被当地一家涉嫌侵权其产品的公司提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对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般专利侵权案件由当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均由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和审理。
今年截止到10月31日,全疆行政执法专利案件28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6%,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10件。这说明新疆人的维权意识上升,经济发展的活跃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量也在逐年提高。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七巡回审理庭的建立,强化了新疆专利案件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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