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在法院审理或版权管理部门行政查处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80%以上都和移动APP有关。”在10月24日举行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论坛上,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介绍,移动APP上的侵权盗版行为正愈演愈烈。
在论坛中一份针对移动APP侵权状况的调查报告上,法治周末记者看到,目前,存在侵权盗版内容的移动APP数量不少于100个;影响较大的三款软件——快看影视、木瓜影视和看客影视,截至今年9月1日,仅安卓端下载量分别达到了1412.1万次、218.7万次、147.1万次,存在的涉嫌侵权影片数量分别为116部、254部、278部。
在论坛上,与会的多家视频网站代表称,虽曾多次警告过这些侵权的APP软件管理方,但对方并没有及时停止实施侵权盗版行为,甚至还拒不配合进行下线处理。
“这些APP打着聚合链接的名义,实际上举聚合链接之名、行侵权盗版之实:它们通过技术手段绕开正版视频网站的广告服务器,直接在正版视频网站的内容服务器上窃取内容数据,并在其软件播放页面进行播放。这样就让正版视频网站的内容服务器,在实质上沦为了侵权APP的外设服务器,正版视频网站的带宽和流量也都被劫取。”国内某大型视频网站法务人员在会上表示。
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官石必胜认为,数字传播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了一些挑战;然而,尽管技术进步所带来的问题在表面上看纷繁复杂,但要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回归到常识、回到民法基本原理或者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上,便可以运用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处理。
“比如对于提供链接的问题,如果该链接在传播过程中所产生的流量、用户关注度等利益,被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那么这个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当对链接作品的传播取得相应许可,或者付出相应的成本以及相应的合法性审查义务。”石必胜说。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表示,要解决移动互联网时代日益严重的侵权盗版问题,首先是要完善相应的著作权保护规则:“我认为应当加快著作权法修改的步伐,特别是完善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使得法律规则能够应对技术和行业发展带来的变化。”
其次,丛立先还提出,在我国目前著作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制基础上,要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性,“司法保护树立规则,产生确定性规则,这一点对产业的指导意义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