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美国上诉法院周五裁决,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是对数百万书籍的“合理使用”,并未侵犯图书作者的版权。
“谷歌复制书籍的目的很有革命性,公开显示的文本有限,披露出来的内容不会对受保护部分的原作形成很大的市场替代作用。”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皮埃尔·莱瓦(PierreN.Leval)说。
这项裁决支持了两年前由下级法院作出的裁决。在当时的官司中,主审法院驳回了美国作家协会的诉讼,后者认为谷歌的扫描项目存在商业目的,侵犯了作家的版权,并通过将部分图书免费公布到网上的方式压低了图书销量。
上诉法院的最新裁决是对美国作协的又一次打击,该组织已经与谷歌展开了长达十年的斗争。
美国作协发言人表示将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繁荣的图书馆文化恰恰归功于版权保护。”美国作协执行理事玛丽·拉森伯格(MaryRasenberger)说,“法院无法明白这一裁决对版权激励产生的负面影响,最终还会对我们的文学遗产产生负面影响。这令我们颇为沮丧。”
自从2004年以来,谷歌一直在建设庞大的数字图书馆,迄今为止已经扫描了2000多万本图书。该项目最初与大型研究型图书馆展开合作,对他们的馆藏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扫描后的图书可以通过谷歌图书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方便读者根据关键词或短语搜索各类书籍,并阅读文本片段。
谷歌曾经表示,提供图书网络搜索功能反而可以提升图书销量,并让读者阅读到一些难以找到的绝版书。谷歌在声明中说:“今天的裁决凸显出这项服务的用户向我们表达的想法:谷歌图书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实用而简便的图书寻找方式,帮助他们找到自己想要阅读和购买的图书。与此同时,版权所有者也可以从中受益。我们很高兴法院确认该项目是对图书的合理使用,就像数字时代的索引室一样。”(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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