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在武侠小说里,还是在现实社会中。作为苹果乔布斯在国内的一大“门徒”,乐视从早先的“致敬”开始走向“挑战”。
此前,在苹果2015年度发布会后,乐视贾跃亭即发微博称,“虽又会被果粉狂喷,但依然那句话:乔布斯之后,苹果再无颠覆式创新。昨天发布的appletv比超级电视依然落后一个时代。还有,穿越了,这个遥控器不正是我们两年前就发布的超级遥控器吗?”
如今,在贾跃亭口中比appletv“领先一个时代”的电视新品,乐视超级电视3正式发布,除去保持高配、低价外,超级电视3在模式上也有了新突破,不再单一捆绑会员费,而是同步提供“会员机”和“裸机”两种方式供用户选择。
那么,喊出“appletv比超级电视依然落后一个时代”的乐视贾跃亭,它们在智能电视专利上,能和苹果一较高下吗?
我们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从专利数量、专利内容、专利倾向等多个维度,详细看看苹果和乐视的专利“家底”。
专利规模:苹果全面领先于乐视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到,总体而言,苹果的专利积累要全面领先于乐视。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发明公布数上,苹果(1337件)是乐视(1109件)的1。2倍;在发明授权数上,苹果(800件)是乐视(32件)的25倍;在实用新型数上,苹果(329件)是乐视(70件)的4。7倍;而在外观专利数上,苹果(424件)是小米(267件)的1。6倍。
显然,与苹果相比,乐视各项指标都落后于苹果,其中,外观设计数及发明公布数方面,乐视与苹果的差距正在缩小。
值得一提的是,仅过去两个月间,乐视新增发明授权7件,实用新型授权6件,外观设计2件。由此可见,虽然乐视目前各项指标落后于苹果,但是,后来者乐视也加在加速追赶。
专利内容:苹果注重基础乐视重视应用
截止2015年9月23日,苹果已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中,包括:800件发明专利、329件实用新型专利和424件外观设计专利。而乐视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中,包括32件发明专利、70件实用新型专利和267件外观设计专利。
显然,从已获得授权的专利规模比较来看,乐视需要追赶苹果的道路还比较长。但是,聚焦在专利内容方面,两家已获得的授权专利都涉及哪些领域呢?尤其在智能电视领域,谁又会更胜一筹呢?
首先,在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方面,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苹果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全面涵盖“设备、系统、装置、显示器、触摸、播放、媒体、视频、传输”等领域,其中,1)设备(235件)、系统(177件)、装置(123件)等为代表的手机等硬件相关专利占比靠前,2)数据(63件)、触摸(66件)等触控技术基础专利占比较高,3)传输(15件)、媒体(41件)、视频(38件)等与视频处理相关的专利占比也不小。
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基本以电视或网络视频为主,覆盖“P2P、播放、视频、转码、IPTV、机顶盒”等技术领域,其中,P2P(8件)、播放(6件)、直播(3件)、机顶盒(3件)等为代表的视频播放类相关专利占比靠前。
显然,从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布局来看,苹果的专利积累和布局较为全面,而乐视则侧重于视频处理处理相关方面。
在已获授权实用新型方面,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苹果已经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涉及“设备、装置、触摸、显示、相机、壳”等诸多领域,其中,设备(163件)、装置(66件)等与手机、电脑等硬件相关专利占比较重。
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主要涉及“装置(19件)、设备(14件)、遥控器(16件)、电视(13件)、显示(13件)、电路(9件)、机顶盒(1件)和摄像头(1件)”等相关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在智能电视相关领域,遥控器和电视方面的专利积累,乐视要明显强于苹果。这或许也是乐视贾跃亭在看完苹果发布的appletv后,大呼失望并感叹“appletv比超级电视依然落后一个时代”、“遥控器不正是我们两年前就发布的超级遥控器吗?”的原因所在。
最后,在已获授权外观设计方面,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苹果已经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中,所
涉领域包括“装置、包装、播放器、电脑、耳机”等领域。其中,手机等硬件(214件含装置及设备)、播放器(44件)、包装(20件)等占比较高。
截止2015年9月23日,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中,所涉领域主要包括“电视(132件)、手机(80件)、电脑(30件)、播放(13件)、遥控器(11件)、显示(4件)、底座(3件)、路由器(6件)、游戏手柄(1件)、投影仪(1件)、游戏盒(1件)”等相关产品或配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132件与电视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中,涉及“语音人机交互、体感模式识别、手势遥控交互、画中画、支付”等众多全新交互界面设计。
而这应该也正是乐视对超级电视3中适配的EUI5。5TV—Springer系统赞不绝口的关键所在。
显然,聚焦智能电视方面,结合前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专利积累方面,1)发明专利领域,苹果总体规模领先且涉及众多基础领域,而乐视则在智能电视和视频播放方面的专利积累正在不断攀升。
2)实用新型专利领域,与苹果强于手机、pod、pad等硬件不同的是,乐视聚焦在遥控器、电视及播放技术领域,从已获得授权的数量来看,乐视与电视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部分细项优于苹果。
3)外观设计专利领域,不论是遥控器,还是智能电视交互界面,乐视已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数要大幅领先苹果。
发展后劲:苹果扎牢基础乐视筹划电视生态
截止2015年9月23日,苹果已提交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共计1337件,乐视已提交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共计1109件。
其中,苹果已提交未授权的发明所涉领域包括“设备(318件)、系统(177件)、装置(123件)、显示器(83件)、数据(74件)、触摸(74件)、无线(69件)、光处理(53件)、媒体(37件)、播放(14件)、电源(13件)、信号(13件)、声处理(18件)”等等。
而乐视已提交未授权的发明所涉领域包括“装置(620件)、电视(295件)、系统(293件)、设备(180件)、终端(85件)、视频处理(177件)、播放技术(59件)、数据处理(98件)、传输(34件)、媒体技术(78件)、广告技术(25件)、遥控(32件)、存储(23件)、转解码(22件)、P2P(19件)、内容处理(20件)和机顶盒(8件)”等。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在“电视、视频、播放、遥控”等与智能电视密切相关的发明布局中,乐视总体规模要优于苹果。而苹果则在“光处理、声处理、触摸”等基础技术领域积累深厚。
值得一提的是,以“电视、视频、播放、遥控”等基础的电视类专利申请依旧是乐视的重心所在,截止目前,在乐视已提交未授权的发明中,电视类占比为27%、视频处理类占比为16%,播放技术类占比为15%,换言之,乐视有过半新专利布局集中在智能电视相关领域。
总的来说,乐视在主业电视领域的专利积累和布局较为全面,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乐视可能比苹果研究或布局的更深入,而这或许也是乐视敢率先抛出“第三代智能电视”——“生态电视”概念的信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