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家动物保护组织22日向联邦法院递交诉讼,状告英国摄影师戴维·斯莱特把一只苏拉威西猕猴的“自拍照”据为己有、侵犯了这只猴子的知识产权。
2011年,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游历期间,偶然让一只野生苏拉威西猕猴拿到了他的照相机。这只猴子拿着照相机摆弄一番,无意间摁动快门,拍摄了数张令人忍俊不禁的“自拍照”。
斯莱特把猴子自拍照收入自己的作品集,2014年在美国出版并销售相关图书。这只猴子因自拍照在全球声名大噪,而它的名字更是霸气,竟然与日本动漫《火影忍者》主人公“鸣人”同名。
按照美国善待动物组织的说法,“鸣人”既缺乏维权意识,也缺乏维权能力,因此该动物保护组织决定助猴维权。
斯莱特质疑,美国善待动物组织是否存心炒作,“似乎存心要把我塑造成一个罪犯形象,而非一个热爱动物、尊重动物、为动物权益而奋斗的人”。
美国善待动物组织在诉状中表示,希望法院裁定“鸣人”为这组自拍照的作者、拥有相关知识产权、并且获得侵权补偿。
如果原告胜诉,这将是史上首次有动物被判定拥有知识产权,将具有判例价值。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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