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国法院的一个判决将版权延伸至“实用艺术”,餐厅中的食物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有了法律依据,一切就此开始。
餐厅经营者从来都可以禁止他人在其领地上从事某些活动(但有例外:哺乳、服务类动物、基于种族歧视的禁止等),但是经营者能做的也只是要求你停止相应行为或者离开。
但是一旦厨师对其食物摆设拥有版权——包括只是简单倒入盘中而没有任何真的想法的食物,那么厨师们就可以利用一系列的民事甚至刑事工具来惩罚拍摄食物照片的人。违反场所规则也就违反了法律,而且一旦餐厅胜诉的话就可以获得法定赔偿。
即使你不喜欢拍摄食物照片的习惯——笔者偶尔也会拍摄食物照片,但是笔者也理解成为别人食物照片的对象令人厌烦——但是你真的认为你的美学偏好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吗?
显然,这种情况可以追溯至2013年德国法院的一个判决,那个判决将版权法也延伸至实用艺术。结果,可版权的标准大幅降低,实践中厨师起诉未经其允许拍照的行为也更加容易。德国《世界报》指出,如果餐厅经营者贴告示表明拒绝未经其允许拍摄其食物照片的话,将食物随便地堆砌在餐盘上,即使明显无艺术可言也会成为禁止拍照的对象。(编译自boingboi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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