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一个上诉法院表示,直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有机会审查Smartflash专利的有效性时,此案才能继续进行。
三星已经赢得了针对专利持有方Smartflash的一场重要胜利,这可能最终为公司节省数百万美元。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上周四表示,Smartflash指控三星专利侵权的诉讼应暂时搁置,直至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涉案知识产权进行审查为止。直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确定了该诉讼中的专利是否真的是有效和可执行的,该案件才能进行审理。
这项裁决将意味着,三星可能不需要与Smartflash在法庭上对抗,并且可能回避掉如果与专利持有公司(Smartflash)的案件败诉需要支付的数亿万美元的罚款。
在今年四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委员会发布了该针对三星的案件中的专利的初步调查结果,Smartflash因而在此案件中遭受重挫,三星从中受益。该审查委员会判定至少Smartflash宣称的部分专利是“抽象的思想”而非实际的发明,因此这些发明是没有资格获得法律保护的。该审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已递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评审小组,并有望在明年针对他们的可执行性做出最终裁决。
该诉讼案包括的专利涉及数字版权管理和与数据存储和移动设备的支付系统相关的其他发明。Smartflash辩称,三星侵犯了其专利,应该为在其移动应用程序和设备中使用与Smartflash的知识产权相关的的某些功能而支付损害赔偿。
Smartflash也针对苹果公司提起了几乎相同的诉讼,指控苹果公司的AppStore和iTunes以及其他应用程序侵犯了其专利权。Smartflash赢得了今年二月与苹果的首场官司,并且获得了5.329亿美元的赔偿。在7月初,美国地方法院的法官RodneyGilstrap表示,他可能在做出赔偿金法律指引时“误导”了陪审团,并命令就赔偿金问题进行新的审判。
SmartFlash本身并不生产任何产品,而是持有一个授权给设备制造商的专利组合。这样的公司经常被冠以专利流氓的称呼,因为他们倾向于寻求将其专利技术许可给其他公司,如果不满足于结果,就会以所谓专利侵权起诉这些公司。
就其本身而言,苹果公司已经公开其对SmartFlash的意见,于二月份宣称该公司正在“利用”市场。
苹果公司在当时的一份声明中表示:“Smartflash并不生产产品,没有员工,不创造就业机会,并且利用我们的专利制度,来谋求苹果技术发明的专利费”。
苹果被责令支付赔偿金两天后,SmartFlash针对同样的专利提起了第二次诉讼,但是包括了一些产品——如iPhone6,iPhone6Plus和iPadAir2——这些产品在第一次诉讼提起时还不存在。
如果SmartFlash的专利被认为没有资格获得法律保护,针对苹果和三星的诉讼很可能被停止,并且iPhone的制造商预计支付的赔偿也将是无效的。
三星和Smartflash都没有对记者的置评请求立即做出回应。 (编译自c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