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浙江省内县区级第一家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第三方独立平台。
近年来,义乌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探索适应义乌社会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继2009年11月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后,2012年9月,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验收,成为全国唯一通过示范创建验收的县级市。
回顾义乌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可以说是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据义乌法院钱建军院长介绍,义乌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形成专业化审判,2007年5月,义乌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辖区内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第二个阶段是创设“三合一”审判模式。2007年7月经最高法院批复,义乌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义乌法院自2009年7月1日起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更便捷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尤其为改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国际形象起到了显著作用。
第三个阶段是打造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随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涌入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日渐增多。2009至2012年义乌法院新收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以几何倍数式的增长,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增长率分别为106%、122%、53%、172%。为此,义乌法院一直尝试创新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借此调动社会其它部门参与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中来。
义乌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正是以专业的第三方独立平台为依托,采用以法院为枢纽的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模式,既顺应了“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同时又赋予了其全新的涵义,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升级换代”,
据了解,自从6月11日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筹备会议)至今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只有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在中心试运转阶段,中心聘用的调解员已就法院委托的10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诉讼案件组织了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至今已经有8件案件的当事人最终均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审核后也分别出具了调解书。
其中一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原告深圳市蒙世奇商贸有限公司(《光头强》权利人)的代理人就提出:“蒙世奇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光头强》等美术作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全国各地仿冒者也较多。如果所有的纠纷均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诉讼成本,也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所以我们决定,以后如果还需要维权的,会首先考虑请求调解中心组织调解。”(奚金燕、王亚萍、王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