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印着“泸州老窖原味酒”,商品与“泸州”商标没有关系;标称“红牛TM”,其实跟“红牛”并不是一家……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一批典型食品安全案例,它们多集中于注册商标侵权等领域。此外,北京一电商也因为违规将食品宣传成保健品被处罚。
记者注意到,在工商总局公布的这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中,“傍名牌”仍旧是重灾区。部分食品企业利用近似商标或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山寨产品,非法获利。这些商品的真假往往很难分辨,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以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查获的印有“泸州老酒原味原酒”、“泸州老窖第七代传人赖高淮”等字样的系列成品酒为例,这些酒使用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此外,食品、保健品越来越重视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有些还结合网店进行虚假宣传,也成为违法的多发阵地。以当当网本来生活旗舰店发布的延世牛奶广告为例,作为普通食品广告,其内容中包含“提高视力、预防近视眼”等宣传保健功能的文字表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被东城工商分局处罚。
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工商局查处何某侵犯“若羌红枣”商标专用权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侵犯“水井坊”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查处延世牛奶互联网广告案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工商局查处叶黄素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案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查处半岛都市报发布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案
★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查处厚德牌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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