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为了实时掌握安徽省配装眼镜的产品质量状况,近期省质监局在合肥和芜湖两个地区范围内组织了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的省级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发布的质量抽查通报,此次共抽查了160组样品,其中合肥109组、芜湖51组,有10组样品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3。8%。其中,合肥市有7家眼镜店的配装眼镜抽查发现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
这7家企业分别为:江西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合肥市第二十分公司、合肥徽之源贸易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浩视光学眼镜店、合肥市蜀山区明之宝眼镜店、庐江县庐城镇宝岛眼镜店、庐江县博士眼镜店、合肥市包河区新界眼镜店。
根据通报,7家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眼镜店有2家是在庐江县,其他5家是在合肥市区。据分析,造成眼镜质量问题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镜片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项目不合格;另一方面是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项目不合格。以上原因主要还是和眼镜店加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工和检测设备、检验人员水平、进货管理、质量管理等有关。(潘志远记者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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