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华尔街日报》5月27日消息,美国最高法院(U.S.SupremeCourt)做出对思科系统的不利判决,驳回了一项该公司用来反驳侵犯另外一家公司知识产权指控的理由。
此前一家法院要求思科向CommilUSALLC支付近6400万美元赔偿金,后者指控思科违反了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涉及一种铺设短程无线网络的方法。随后一家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裁决提到的赔偿金和部分其他内容。
最高法院驳回了部分上诉裁决,将焦点集中在思科所使用的辩护策略上。最高法院26日做出的裁决涉及某些公司被指控“诱导侵权”的案件(比如通过销售含有侵犯专利权成份的产品的方式)。思科在辩护中认为,该案中涉及的专利权是无效的。
最高法院的裁决驳回了思科的观点。
最高法院的投票结果是6比2,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Kennedy)在多数意见中认为,最高法院今日面对的问题是,被告对相关专利有效性的信念是否是针对诱导侵权的一个良好辩护;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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