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祥素)“就是这样的一种小盒子,只需与电视机相连,就能轻松将海量的网络视频搬到电视上。在市场的需求下,互联网机顶盒产业迅速发展。”4月29日下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召开了互联网机顶盒著作权侵权责任研讨会。会上,该院民四庭(知识产权庭)法官贺颖超就互联网机顶盒的司法规制做了主题发言。
本次研讨会的内容包括播放软件运营者的行为性质认定、播放软件运营者的过错认定、不同类型互联网机顶盒生产者的过错认定、是否追加该播放软件运营者作为案件被告等。与会的互联网企业代表就企业运行模式、产品生产者的审慎注意义务等做了主题发言。有关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
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及部分高校的法官、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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