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互动娱乐事业群高调重申其“泛娱乐”战略,即基于互联网的发展特性,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粉丝经济效应,打造明星作品IP(以版权为主的知识产权)。在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互动娱乐行业研究中心研究总监薛永峰看来,腾讯的泛娱乐战略,是我国以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企业全面布局文化产业的又一标志性事件,其核心是版权的多元开发和运营。然而,相比迪斯尼等国外成熟的运营模式,我国版权多元运营还任重道远。
所谓版权多元开发和运营,指的是将一部版权作品改编成其他不同类型的作品,并进行运营。如果运作有方,版权多元开发能产生非常可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这种模式以迪斯尼最为典型。在国内,以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企业,也已重视版权的多元开发和运营,有的还将其纳入运营战略中。
“无论是对现有作品的二次或多次改编,还是将某一个全新的知识产权,同步开发成电影、电视、游戏、图书、音乐剧等多类型作品,这都是版权多元运营。这种模式已经成为全球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大趋势。”薛永峰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他看来,对同一个知识产权进行持续和连贯性经营,可以打造成经典品牌,会产生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价值。比如,迪斯尼的《狮子王》,既拍成了动画电影和动画片,还被改编成舞台剧和有声图书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产业界已开始积累大量的优秀版权作品,对这些版权作品进行持续开发和运营,不仅可以帮助权利方树立品牌,还能带来营收增长。比如,腾讯对热门游戏《QQ飞车》改编成电影,会将游戏的粉丝引流到电影观看中,产生粉丝效应。
薛永峰认为,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军影视、文学、视频、游戏等行业。“不差钱”的这些企业对旗下资源进行整合,势必会产生版权的交叉开发和运作,将来会有更多的同题材多类型作品面世。不过,他也坦言,相对于迪斯尼模式,国内的版权多元开发和运营还尚处发展初期,即便是BAT企业,发展程度和水平也参差不齐。“腾讯在2012年提出泛娱乐战略,是国内较早布局版权多元开发的互联网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尝试,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今年是其发力之年。相比之下,阿里巴巴进军影视行业时间不长,虽具有雄厚的资金,但在对资源整合上,还未表现出特别的优势。百度旗下有视频、游戏和文学等业务板块,但各自都是独立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薛永峰认为,整合资源,跨界发展将是阿里巴巴和百度下一步要推进的工作。
鉴于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在版权跨界运营和多元开发上的经验不足,薛永峰建议注意以下三方面:“首先,版权方在对知识产权授权上要谨慎,不能随意授权,要设立一定的门槛,比如被授权方的资质等,防止伤害知识产权相关品牌。其次,在互联互通时代,版权方要善于利于网络传播的力量,充分调动网民的积极性,利用热点事件等进行网络营销,将庞大的网络用户在短时间内转化成版权作品粉丝。再者,要有选择性地进行知识产权运营,即打造‘明星IP’。即使知识产权资源庞大,也不能面面俱到,应当选择某一部分进行重点打造,使其成为成功案例,再将经验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