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4月15日讯记者黄洁记者今天从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逐年递增,涉及“央视春晚”、“非诚勿扰”等多个知名节目。针对这类案件审判中的问题,经充分调研,北京高院日前下发了审理此类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明确综艺节目模式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其中的文字脚本等元素可以享有著作权。
据了解,该“解答”以问答的形式,用十一个条款对综艺节目性质的认定、综艺节目中各种权利的行使、综艺节目网络侵权案件的酌定赔偿、综艺节目模式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焦彦介绍说,目前,综艺节目模式的引进已经成为当下知名综艺节目制作的主要方式,但是涉及综艺节目抄袭的案件数量并不算多。此次高院下发的“解答”对什么是综艺节目模式做出了一个界定,明确由于综艺节目模式是一个综合体,包含了节目的创意、规则、技术规定、风格等多种元素,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对于其中表现为文字脚本、舞美设计等的元素,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规定,也是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此外,针对综艺节目网络侵权案件的赔偿问题,“解答”还明确例举了适用酌定赔偿的考量因素,并明确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明显高于《著作权法》规定的50万元法定赔偿数额的,可以酌定50万元以上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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