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
代码证
法定
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
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
罚的机关方
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食药监药罚【2014】3号
重庆中贵医药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证照案
重庆中贵医药
有限公司
78748143-3
吴秀均
当事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导致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属于情节严重,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
(渝)食药监药罚【2014】14号
韦秀琼无证经营药品阿胶案
韦秀琼
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阿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药品阿胶。
主动履行
2014年12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3
(渝)食药监药罚【2014】15号
彭建春无证经营药品阿胶案
彭建春
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阿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以:没收药品阿胶。
主动履行
2014年12月12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4
(渝)食药监药罚【2014】25号
重庆赛力君安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原料药案
重庆赛力君安医药有限公司
74285054-9
廖勇
当事人非法渠道购进原料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处以: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履行中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5
(渝)食药监药罚【2014】28号
重庆重药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党参案
重庆重药医药
有限公司
67336694-7
黄天书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成都中医大惠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40103党参,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7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6
(渝)食药监药罚【2014】29号
桐君阁大药房南岸区弹子石曾平六十三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桐君阁大药房
南岸区弹子石
曾平六十三店
当事人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处以:1、警告;2、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15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7
(渝)食药监药罚【2014】30号
重庆医药黔江医药有限公司和平药房建设街连锁店经营劣药党参案
重庆医药黔江医药有限公司和平药房建设街连锁店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四川科伦天然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31213C党参,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4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8
(渝)食药监药罚【2014】31号
重庆医药黔江医药有限公司和平药房建设街连锁店经营劣药牛膝案
重庆医药黔江医药有限公司和平药房建设街连锁店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重庆迪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40301牛膝,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4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9
(渝)食药监药罚【2014】32号
重庆普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少腹逐瘀丸案
重庆普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56994165-7
邹腾飞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106少腹逐瘀丸,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水分含量不符12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劣药;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16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0
(渝)食药监药罚【2014】34号
重庆强生堂药品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重庆强生堂药品有限公司
20317007-7
王军
当事人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导致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属于情节严重,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1
(渝)食药监药罚【2014】35号
重庆普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重庆普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56994165-7
邹腾飞
当事人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导致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属于情节严重,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2
(渝)食药监药罚【2014】36号
重庆市江岸医药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重庆市江岸医药
有限公司
66085432-7
张剑
当事人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导致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属于情节严重,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3
(渝)食药监药罚【2014】37号
重庆鑫奥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复方鱼腥草片案
重庆鑫奥医药
有限公司
67867743-7
曹凌云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批号为131107复方鱼腥草片,经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霉菌和酵母菌数”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处以:1、没收劣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4年12月30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4
(渝)食药监药罚【2014】39号
重庆仁仁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案
重庆仁仁药业
有限公司
79800742-X
李大述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701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其水分项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4年12月22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5
(渝)食药监药罚【2014】44号
重庆希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天麻头风灵胶囊案
重庆希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70932118-6
魏素芳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701,规格:每粒装0.2g天麻头风灵胶囊,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检查项下水分和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处以:1、警告;2、没收劣药;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7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6
(渝)食药监食罚【2014】6号
芭菲盛宴环球餐饮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国际店经营使用过期食品案
芭菲盛宴环球餐饮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国际店
58891129-3
王梦婷
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味好美草莓顶料”、“味好美朱古力顶料”、“顶好虎田水、油两用色油”等超过保质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处以:1、没收过期物品;2、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15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7
(渝)食药监食罚【2014】13号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未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标注的散装“沙仁”案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76592546-X
谢香镇
当事人销售的标示产地为云南省永善县的散装“沙仁”,未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标注。
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8
(渝)食药监妆罚【2014】2号
重庆辉达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西施腋香露”“狐臭香体露”案
重庆辉达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67102751-1
兰洋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镇平时通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140304“狐臭香体露”,标示生产单位:南阳广寿保健品有限公司,批号20120516“慕康西施腋香露”,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处以:1、没收不合格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5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19
(渝)食药监妆罚【2014】5号
重庆三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妆品“森源怡清香露”案
重庆三帅商贸
有限公司
69928766-5
黄中峰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南阳市森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号为20140701“森源怡清香露”,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出甲醛,结果不符合规定。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处以:1、没收不合格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12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
(渝)食药监健罚【2014】7号
重庆市全兴药品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凯镛牌芦荟胶囊”保健食品案
重庆市全兴药品有限公司
20316825-X
杨德全
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天津凯镛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13046、214026保健食品“凯镛牌芦荟胶囊”,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主动履行
2015年1月16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