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3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5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7000.10-1999《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结构、标志等。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该类产品时应注意包装,看印刷是否清晰,型号、规格、厂名、厂址是否齐全。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2014年广州市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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