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把创新驱动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力度,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松绑,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指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的启用,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标志性事件。而总理在会见总干事时提出‘中国政府把创新驱动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则是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谈及这一话题时向本报记者表示。
“实现总理提出的‘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的目标,就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相互融合、相互激发。体制创新是科技创新的前提和保障,而在体制创新过程中,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可或缺。”刘海波说,“知识产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和纽带作用,可以为体制创新准备较为充分的政策条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刘海波看来,知识产权制度为智慧、知识、经验和信息等无形财产参与市场活动设定了权利,使其能以权利的形态参与市场经济的生产、流通和分配,也使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安心地作为市场经济专业分工的一份子,从事自己有竞争优势的工作,并对自己工作的回报充满信心。“可以说,知识产权制度承担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刘海波说,只有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花大气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或区域,才能够建成和保持有国际持续竞争力的经济体。
为此,刘海波建议,我国必须进一步加强创新、依靠创新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以专利制度为典型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实行30余年,但仍存在一些不适应国情特点、不适应创新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在国际上迅速崛起的地方。解决这些不适应,非创新体制机制不可。”刘海波表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有机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更好更快地发挥引导科技创新、保护科技创新和帮助科技创新实现经济价值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也离不开全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刘海波表示,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迸发活力,特别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权利人和权利松绑放行。“简政放权和体制创新,是现阶段深化改革、全面发展的两个驱动轮。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推动体制创新,建立、完善、保护和最大限度地不干涉这些制度的独立运行,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也是‘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松绑’的有效路径。”刘海波说,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实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的目标,为创新驱动提供有力支撑。(知识产权报 记者 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