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等6个地级城市(城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等3个县级城市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试点时限为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强化各试点城市(城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竞争力,实现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支撑作用。 (知识产权报 记者 陈建明 通讯员 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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