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多年来,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明显,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厚积薄发,人才辈出。相对而言,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实务人才的培养却较为薄弱,亟待加强。
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并强调应“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据预测,2020年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需求中,至少75%以上应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其次是直接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前瞻决定方向,需求决定培养。因此,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应着力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虽然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然而其更需要商业头脑与经营思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归属于企业的整体商业战略。即使遭遇知识产权诉讼这样的典型法律问题,企业关注的仍是诉讼案件背后的市场份额争夺与商业利益博弈。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不但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同时必须具有商业头脑、经营思路以及相应的管理才干与协调能力。
多年来,我国高校虽然已建立了20多个知识产权学院和数十个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来培养硕、博士研究生,还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但迄今绝大多数仍依附于法学专业,其教学内容及其毕业生知识结构较多偏近于法学及法律专业,大多疏于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较难全面满足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实际需求。当然,如今在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经理人中,很多出身于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但他们今天拥有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能力,可能更多地来自于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对于高校来说,其实可以邀请这些具有一定经验的知识产权经理人走进高校,传经送宝,以兼职教师等多种形式,充实师资队伍,共同推进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
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内的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应适当“瘦身”,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应适当扩大,这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加强高校法学类专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主干道的同时,也应在新形势下努力探索高校通过管理类专业大力培养经营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实务人才的新路径。当代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时俱进,日新月异,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要也是春兰秋菊,各有所求。所以,我国高校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也应当兼顾共性和个性,优先向企业应用型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方面倾斜。在教育实践中,可以根据我国大中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急需知识产权经营人才的实际,力推“知识产权MBA”以及“知识产权EMBA”,主要招收包括在知识产权本科,甚至其他学科硕士,亦或是高职毕业并工作若干年后者来学习深造。同时,根据中小微企业急需知识产权实务人员的现实,应力推“知识产权高职生”技能培养模式。在现实中,有些小微企业可能“养不起”专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而只需要技能型的兼职知识产权实务人员;中小企业可能只需要少量专职的技能型知识产权操作人员,这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高职生”技能培养模式来培养。“知识产权高职生”培养出的技能型知识产权实务人员,也可以在大中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设置的知识产权部门中,担任熟悉业务的基层实务工作者,当然也可以在中介机构中担任类似职务。还有,“知识产权高职生”毕业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有意继续在业内发展者可以直接报考“知识产权MBA”,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衔接,相辅相成。
与此同时,我国高校还可以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等4个层面和在校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的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上,多层次、多元化培养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其中,应注重突出硕士研究生层面以及高职层面的人才培养。而在硕士研究生层面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应用型的专业人才培养,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与“知识产权MBA”的培养,藉以培养出我国企事业单位迫切需要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比翼双飞,相得益彰。(陶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