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的软件只包括了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所谓通用软件,看来这次新出台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就是为应对明年4月份微软公司Windows XP和Office2003产品到期而做准备的。如果真要用Linux替换Windows 操作系统,估计关于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又会引起一轮争论。”近日,多位软件业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其实,本轮新出台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颇有“法律技术”含量,避免了“国产”的提法,首次使用了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配置标准的提法,而信息安全原则和涉及软件产品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问题也依然列出,甚至还提到了依法查处反垄断行为。据悉,2010年7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曾邀请国内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厂商讨论过微软公司是否在华存在垄断行为。
“其实早在2004年,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就起草过一份《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不过由于跨国公司的反对没有最后实施。理由就是关于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起草的办法中规定信息产业部可以将本国供应商发行的源代码开放软件视同本国软件予以认定。其实,这里的本国供应商并不排斥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外资企业。”一位当年参与起草工作的业内专家对记者透露。
作为微软公司商业软件产品的替代方案,以Linux为代表的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备受争议,而微软公司也在中国积极主张开源软件存在知识产权风险。不过随着近年来国外发生多起与开源软件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诉讼,国内软件行业登记部门对国内企业的品牌类Linux操作系统的登记政策也出现了波动。
记者注意到了本轮已出台政策在细节上的微妙变化,既强调了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又强调了各级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而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曾明确由财政部牵头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决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不过在财政部随后下发的政策文件中从未明确“相关工作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措施。
作为对软件行业战略性产业的政策扶持,国内软件企业通常至少有六七种以上的资质登记证书,包括“双软(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双高(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
国内目前的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制度,对于“国产软件产品”只是要求提交“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并及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由地方政府所属的登记机构负责材料的审查。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所要求提交的软件鉴别材料也不是源程序和文档的全部,而是最多60页;这60页甚至可以有不超过50%的部分以机密为由覆盖。
“从十五863开始,国家就设立重大专项研发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甚至规定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这次政府直接采购核高基专项的成果不是十分简单明了吗?还存在什么知识产权核实问题吗?”张东,一位软件系统集成商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