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片制作成本一分钟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通过电视台播出远远达不到动漫企业 收回成本和盈利的目的,必须依靠下游的衍生品市场。”湖南浩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石海军无奈地说着目前动漫企业的生存状况,“市面上的动漫产品及其衍生品很多都是盗版,产业链下游利润被盗版商劫走,严重影响动漫企业的后续经营活动。”
动漫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难题
2004年,厦门青鸟动画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爱武初创企业,因资金短缺加上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在购买儿童文学作品改编权时,没有请专业律师来拟定合同与把关,以至于在投拍续集和开发衍生产品阶段,不但要与原作者二次分享收益,而且还不能自主进行投拍和开发。虽然林爱武在两年前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但8年前遗留下来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青鸟最初在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与战略上的失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
除了青鸟的“主动失误”之外,更多的动漫企业遭遇的是“被动侵权”,比如北京青青树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制作的动画片《学问猫》系列,因为作品受欢迎,使得“学问猫”的图书、音像产品成了盗版热门。更早些时候,湖南三辰公司的自主动漫形象“蓝猫”被某企业抢注为饮料类商标,使得“蓝猫”饮料的推广无法在全国铺开而一度中断了该卡通形象在饮料领域的发展。而家喻户晓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刚打开国内市场时,盗版衍生品也很快就在市场上泛滥。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衍生品仿制、盗版和商标抢注已成为现阶段动漫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难题。
动漫企业维权意识应先行
目前,大多数国内动画企业期望通过动漫衍生品开发及后续收益来弥补电视播放零收益的亏空,然而面对盗版商,很多动漫企业不得不面对赔本赚吆喝的尴尬。
“这么一来,一些辛辛苦苦做了片子的中小动漫公司,不仅在播出时得自己掏钱,靠衍生品也赚不回成本了。”湖南蓝猫动漫传媒有限公司(原三辰卡通集团)全媒体总监陶烁说,“动漫衍生品市场上,盗版经营者的利润通常是正版经营者的几倍。”
被盗版了,动漫企业怎么办?无奈接受还是选择维权?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术委员会的最新统计:中国仅有51%的动漫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实施了动漫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这一方面是由于动漫产业在中国起步较晚,部分企业的整体实力较弱,不愿增加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是因为动漫企业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不是很了解,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还不强。
在去年8月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动漫游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高级研修班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动漫企业在创作设计阶段就应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案和可行性,引入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或专业机构,而不是仅停留在侵权后法律层面。动漫企业首先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建立起一个能够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一旦遇到侵权行为,这一系统能立即作出应急反应,迅速扼制、打击盗版行为,使企业处于主动地位。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关键
对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动漫产业来说,知识产权就是生存的氧气。早在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就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申请,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据了解,目前中国动漫产业主要靠《著作权法》保护,辅之以《商标法》、《专利法》分别对注册商标的动漫角色和申请外观设计的动漫角色予以交叉保护。
虽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逐渐完备,但在具体运用中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首先是程序复杂、周期长、维权成本高;其次,相关法律惩戒力度较弱,惩罚手段较为单一,以经济赔偿为主,缺乏威慑力。
当下,有些经营者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根本不将侵权行为看做违法和犯罪,而执法不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侵权行为。“我们的许多作品在网络上频频遭到盗播,曾期望通过法律解决,但咨询律师后算了算费用——取证成本3000元,诉讼成本1万元,最终胜诉的回报仅有两三万元,这还没计算人力成本,维权失去了实际意义。”上海今日动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经理曹晔说,“希望法律层面能有切实可行的条款,加强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法律的威慑作用,从而使动漫市场环境得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