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范治理 促进诚信自律
——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成绩显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组数字可以支持这一点:党的十七大召开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47.3万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84起;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94.64万个,为扩大食品经营规模和繁荣食品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国工商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新成效。针对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工商机关加大治理整顿力度,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有效处置“塑化剂”、“问题胶囊”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底,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77.3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370.4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96.5万个次;取缔无照经营4.1万户,吊销营业执照825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11.1万起,移送司法机关406起。北京、河北、辽宁、山东、浙江等地开展治理整顿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河南开展了中原红盾行动“五个周边”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和“农运会”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福建开展了“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专项执法系列行动;广西重拳整治儿童食品市场;陕西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内蒙古、青海、西藏开展了农牧区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社会反响良好。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工商机关强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工作力度,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食品经营主体达613.38万户,其中2012年新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46.12万个;抽检食品41.44万组,综合合格率93.06%。
上海、吉林、湖南、海南、云南等地狠抓日常规范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江西、安徽在县级工商局建立了食品快检中心;湖北变随机抽检为“靶向式”检测;四川强化快检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贵州依托第三方力量健全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地严格规范市场巡查,有力提升了日常监管效能。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督促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为促进源头治理、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11月底,工商系统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5.36万户。
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出台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河南开展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的“良心工程”活动;重庆督促经营者建立自律档案,落实“两项制度”;江苏指导各地建立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引领和带动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浙江杭州将230家商场、超市纳入信用监管评价体系;山东济南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入市资格书式审查、协议供货单位实地考察、供货商档案适时更新和食品质量安全入市承诺等项制度,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明显提升。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各级工商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山东积极配合、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的出台、完善;江苏、浙江宁波等地出台了加强基层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制度;广东结合开展“三打两建”活动,强化监管制度、机制建设;黑龙江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和倒逼机制;四川成都积极探索“体系化监管、信息化溯源、社会化治理、网络化协同”的食品安全“四化”监管新路子,收到了良好效果。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新提升。各级工商机关注重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北京以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为核心,建设了4个层级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体系;湖北以监管责任落实率、电子监管应用率、问题食品处置率、案件数量占比率等“十率”为主要考核指标,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四川从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保障等8个方面,采取定性和量化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工作进行层层考核;甘肃、新疆等地健全完善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和信息化网络体系;上海实施了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山西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了普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重庆等地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成绩取得源于真抓实干
2012年的工作,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和工作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真抓实干,保障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的专门文件,并于2009年在浙江杭州召开了专题会议,相继制定了“两部规章”、“一个意见”和八项监管制度。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立规,狠抓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工商机关突出重点,集中时间和力量,连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行动,集中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酒类市场、食品添加剂和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食品市场总体平稳。
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全力办好大事和应对难事。各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国家大局,积极服务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上海世游赛等国家大事,圆满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任务。针对南方雨雪冰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抗灾救灾,工商机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灾区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工商机关妥善应对,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肯定。
积极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坚持把监管执法与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结合,一手抓监管维权,一手抓服务发展。各级工商机关重点围绕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质量监管和行为规范,大力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加大抽检快检和案件查办力度,善于从市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促进源头治理和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大力支持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多层次消费结构和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食品经营主体,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