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对羽绒服装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32家企业4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其中,上海兰剑服装厂生产的貉子毛女羽绒服羽绒含绒量、耐水色牢度不合格,美津浓(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连帽羽绒外套、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女羽绒服、汤尼威尔(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服以及上海集杰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羽绒外套羽绒含绒量不合格,实测含绒量均低于标注含绒量。
根据相关标准,充绒量是指羽绒服填充的全部羽绒重量,通常以克计量。根据《羽绒服装》标准规定,含绒量是指绒子和绒丝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百分比。绒子是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损伤绒的总称,绒丝是指从绒子或毛片根部脱落下来的单根绒丝。同时,含绒量低于50%的羽绒不能制作羽绒服。国家强制性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也规定,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标明填充物的种类和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含绒量和充绒量。
针对此次羽绒服装产品的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上海市质监局重点进行了解读,并提醒消费者选购此类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羽绒服标签上注明的含绒量和充绒量。含绒量的高低与充绒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羽绒服的蓬松度和保暖性。羽绒服的含绒量一般以70%及以上为最佳,特别是含绒量在70%左右时,已经具备了羽绒服必要的蓬松度和保暖性能,同时也是对羽绒资源的最佳利用,符合当前世界节约、环保型理念。
其次,要选择不钻绒的羽绒服,如发现羽绒服的面料或里料表面有较明显的毛丝钻出,就有可能穿着后会钻绒,但少量的毛丝从绗线缝中钻出属正常现象。
同时要选择有一定透气性的羽绒服,消费者可用双手捏紧羽绒服的后背,使羽绒服的空气往外挤出,如不易挤出,就说明透气性较差,如能慢慢挤出,说明具有一定的透气性。个别企业为了使面料不钻绒,加了一层不透气的薄膜,这样羽绒钻不出来,但羽绒服不透气,这是标准所不允许的。
上海市质监局要求生产厂家,羽绒服上的各种标记应当齐全、明确,标记应有厂名、地址、面料、里料的纤维含量、羽绒的种类及含绒量、充绒量、洗涤标识、质量等级及执行的标准代号等。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选购羽绒服时,应注意看清羽绒的含绒量。目前市场上发现个别羽绒服上标注的含绒量,故意标注“含毛量”90%~70%或“鸭毛含量”90%~70%不等,实际含绒量仅为10%~30%,使消费者误以为“含绒量”是90%~70%,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