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化部始终将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2012年上半年为例,全国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93.5万余人次,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立案6089件,办结案件3996件,移交司法机关328件,捣毁侵权制假窝点486个,总涉案金额1372.4万元。
一是适应文化市场形势及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针对文化市场侵权盗版现象较为突出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艺术品以及动漫等重点领域,文化部在发布季度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先后多次部署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组织地方综合执法机构对侵权盗版的高发地区、高发部位、高发环节实施重点整治和精确打击。仅2011年“双打”行动期间,全国共出动综合执法人员822万余人次,立案查处涉及知识产权案件5532件,涉案金额2857.16万元,同时关闭非法网络音乐网站314家,捣毁侵权制假窝点951个,罚没物品953万余件。
二是持续发布黑名单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
从2006年开始,文化部针对在日常巡查、技术监测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线索,陆续发布黑名单,要求各地综合执法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双打行动”结束以来,文化部又先后发布5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黑名单,部署对394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80个网络游戏产品、67家动漫网站以及212家网络音乐网站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文化部共下发了18批黑名单,部署对数千家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网络动漫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与此同时,针对网络执法的特点,文化部还专门建立了网络执法协作机制,组建了“网络执法协作小组”,协助承担网络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执法协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确定了4批共50个以案施训网络文化市场重点督办案件,指定32个执法机构牵头办理,抽调其他地区执法人员参与办案,通过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以案施训、异地交流等形式,加大网络执法培训力度,强化执法交流与合作。
三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督查知识产权大案要案。
2011年“双打”专项行动中,文化部重点督办了22个网络音乐案件。在文化部评选的2011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中,涉及侵权盗版的就有8个,包括江苏“MP3音乐网”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侵权音乐产品案、江苏省盐城市“10?20”特大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eryCD电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案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案件。2012年上半年,各地有效查处了一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其中,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查处“3.23”特大复制批销侵权盗版及淫秽音像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21万余张(含美、日、韩动漫影视剧1万余张),晋安警方已以侵犯著作权和传播淫秽物品将1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江苏淮安查处3.28制售盗版光盘案,查缴非法动漫等光盘20余万张,涉案金额60余万元。
四是健全12318举报监督体系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渠道。
早在2005年,文化部就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011年4月26日,文化部又开通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网站,受理包括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艺术品、网吧、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市场门类的举报投诉。2012年3月,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文化部又专门下发《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继续健全举报监督机制,规范举报办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以1231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及短信平台为基础的多渠道、立体化举报监督平台,为群众举报投诉文化市场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全面服务。
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对地方综合执法机构的督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为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