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侵犯商标类犯罪数量大幅增长,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数由1998年的446起,跃升至2011年的1.4万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据介绍,作为商标案件刑事执法主要力量,公安机关把侵权假冒犯罪视为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严重犯罪,切实履行刑法、商标法赋予的刑事打击职能。
开展系列打击整治行动
针对侵犯商标类犯罪不断增长这一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山鹰”行动、“山鹰二号”行动、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等一系列集中打击和整治行动。
特别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按照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亮剑”专项行动,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4万起,涉案总价值达24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5万名,捣毁制假窝点3.3万个,总体战果超过往年同期9倍。
“‘亮剑’行动结束后,我们并未停止打击的脚步。”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继续严对侵权假冒犯罪,3月1日起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集中突破了一大批侵权假冒农资、食品、药品、机械电子、日化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大要案。
今年上半年,全国“破案会战”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数继续大幅上升167%,达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万名,同比上升102%。
区域警务合作“打大仗”
这位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商标侵权犯罪网络化、链条化、产业化的新特点,公安机关坚持全警动、全国动,依托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团结一致“打大仗”。
“特别是创造性地实施专案集群战役,开创了公安机关打击规模性犯罪的新模式、新战法。”该负责人说,由战役发起地提交线索,产供销涉案地协同经营,公安部统一指挥,对制售假冒伪劣犯罪发起织网式排查、专案式侦查和大兵团合成围剿,斩断其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和整个产业链条。
今年的“破案会战”坚持集群战役主战模式,发起打击严重侵权假冒犯罪集群战役70余次。2012年3月,浙江等地开展打击网上制售假冒伪劣犯罪集群战役,揭开“欧美代购”、“精仿”、“高仿”、“正版”、“尾单”等噱头销售假劣商品的实质。
据了解,公安部现已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保卫等十个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警种协同打假。
健全行刑执法协作机制
各地公安机关在履行刑事打击职能的同时,积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与工商等行政部门完善“两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解决不愿移送、不愿接案、事后移送造成人走案黄、有罪判决少等问题。
“公安机关还紧贴刑事执法实践,积极推动商标保护的法制完善。”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在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多部司法解释、专题批复的基础上,于2011年1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案件管辖等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并明确了商标犯罪中“同一种商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犯罪未遂的认定等定罪量刑问题。
该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将打击锋芒对准制假售假犯罪,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猖獗的势头。
(本报记者周斌 见习记者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