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信息系统安全评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XTC-1215006
二、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信息系统安全评测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五、招标内容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的精神和要求,对“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等级测评等安全服务,全面提升一期工程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为该项目的最终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74万元人民币,超过该预算控制价将导致废标。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同时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的专门审查并列入推荐的机构名单,同时满足《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及出具相应的报告;
2) 从事相关检评测估工作三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3)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
4)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5) 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本办法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6) 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
7)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只有递交上述资质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尹钢、邓瑶
电 话:01088354433-769、300
传 真:010-88356050
收款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必须提供供应商与交纳人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投标保证金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