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至21日,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在上海市和安徽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由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担任组长,成员主要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等5个部门。崇泉对上海市和安徽省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办结重点案件。三是扎实推进,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四是认真作好总结,探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上海市和安徽省政府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督查组意见,及时部署了相关落实工作。期间,督察组听取了上海市政府和安徽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当地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实地走访检查了上海杨浦区政府机关、嘉定区轻纺市场、静安区韩城(淘宝城)服饰礼品广场、杨浦区颐高数码广场、闸北区亚太盛汇市场、浦东新区七浦路服装批发市场,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大市场、百脑汇电子商城,马鞍山市规划局、雨润食品公司、八佰伴商城,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天天乐超市、丰大种子销售店等单位和企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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