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激励知识产权人才多维度助力创新发展》,如果您对激励知识产权人才多维度助力创新发展感兴趣,请往下看。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科技创新的城市功能,北京市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促进科技研发、落实科技成果、吸引科技创新人才。其中《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尤其体现了北京重视知识产权、给予科技人才充分保障的决心。
完善保护体系激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
法律支撑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科学技术领域同样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办法》充分考虑到科学技术在确权、行权、维权方面的多重需要,将为知识产权提供有关服务的法律从业人员也纳入了人才引进的行列。《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如此吸纳有关法律人才,将科技的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可有效减少技术进步道路上不必要的障碍,使科技快速进步成为可能。如,在科技研发之初,法律人员的介入可通过合同设计明确科技权属,避免后续权属纷争;在科技研发过程中,法律人员可以通过合理的架构设计,为机构减负;在科技研发机构有融资需求的时候,法律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梳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使企业改进扩容成为可能;在科技推广过程中,遭遇他人抄袭或恶意诋毁时,法律人员可通过行政、司法等多重手段及时维权,降低不法行为对权利人的伤害。
鼓励科技创新重视专利转化
《办法》对技术创新人员给予了政策倾斜,为充实首都科技“智库”提供了政策保障。其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北京不仅重视具有突出贡献的重大发明,对于普惠民生的一般性发明创造也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尤其在一般性发明创造方面北京重视技术的实际社会效果,在人才引进标准上明确只有切实服务群众创造有益社会民生效果的专利发明人方可引进。一方面,有效制止了部分想要抢占进京指标的投机人士展开的无现实应用价值的专利注册,节约了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充分刺激了专利发明的落地转化,使科技成果得以切实改善百姓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的生活满意度。
充分保障发明落地执行人员政策倾斜
《办法》除对发明人给予了政策倾斜之外,对切实推进科技发明应用的执行人员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如此,通过对落实发明技术的有关执行人员的引进和保护,肯定了技术落地的价值,为科技的转化与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动能”。
《办法》充分考虑了知识产权研发、落实、保障的各个环节,多维度吸引人才,助力科技进步。《办法》的出台和落实既体现了国家对科技人员的重视,也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殷切希望。(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金元、张依晨、王平)
(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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