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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港法院对一起贩卖盗版光碟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邹某因贩卖盗版光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悉,被告人邹某系湖北监利县人,2010年初起在常熟摆地摊贩卖袜子等百货商品,2011年11月开始在常熟尚湖、辛庄等地的夜市上贩卖盗版光碟。今年3月29日,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邹某摊位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盗版DVD、EVD共计4490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张娣陈祥)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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