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版权资本盘活创意产业》,如果您对版权资本盘活创意产业感兴趣,请往下看。
第十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版权推介大会近日在京举行,为提高国内版权交易搭建了推介平台。文化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之间具有天然紧密的关系。文化创意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就是版权交易的过程,创意企业通过对其自主创意产品版权的开发、运用和交易,实现版权价值,并由此获得利润。
版权的市场价值体现是创意企业的盈利途径,对版权的开发和使用是创意产业形成的基础。由此看出,对于版权的商业性开发和利用或者说创意版权资本,乃是创意产业化的根本动因。
世界各国的“产业化”路径
国内许多学者对产业化一词有不同理解,世界各国对创意产业化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实践。
丹麦政府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化具有多层内涵:文化创意产业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文化创意与产业的良性互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为此,丹麦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支持体系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英国认为,创意产业化核心在于培植富有活力的创意企业,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此,英国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生产经营等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出口,实施系统性扶持;在企业面临资金困境问题时,指导相关企业或个人如何从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援助;逐步推动完整的创意工业财务支持系统,把奖励投资、成立风险基金、提供贷款等作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务支持。
韩国政府的创意产业化,近似于将文化产业与资讯技术相结合,并在研发、人才、营销等方面提供全力协助。1998年,韩国政府推动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创新企业发展政策,其中包括税制、资金和人力资源3个方面对创新企业的支援。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美国创意产业又称为版权产业,其产业化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具体包括:创意教育的国民性;创意保护的法律性;创意与科技的结合;创意的商业化运作、国际化运营和多元化投资。
美国文化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对内放松管制,对外境外扩张。美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给予积极支持,然而,这种支持并非是来自政府自上而下实现的,而是自下而上来完成的,政府只是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和严格的法律保护。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版权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等一系列版权保护法规,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
日本的创意产业化注重衍生品的开发,往往从单一的创意产品发展成为庞大的产业链。其对于每一具体产业分别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积极进行各项调查,借由调查挖掘出新的商品需要,同时透过调查结果的公布及宣传效果,加深民众接受度;对于新兴的文化创意事业,给予研发补助或租税减免,以扶植创意发展空间。
版权在创意产业化过程中举足轻重
创意产业形成的基础在于对版权成果的开发和利用,也就是版权的商业运作。因此,如果不掌握版权商业运作的方法和规律,就无法将创意产业化。版权的商业运作规律乃是创意版权资本的运作规律,不断地通过版权的生成与开发,通过版权与市场的结合,不断衍生出具有市场效果的创意产品,并通过对版权的多元化开发和利用,使单一商业版权变为版权资产乃至资本。而后,版权资本进入资本轨道,通过运用资本运营手段与策略,不断滚动资本雪球,以其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不断地撬动版权企业的股权、债权杠杆,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运营模式,并实现企业盈利性与风险性,短期与长期目标的动态均衡。
创意的产业化并不等于创意一定要有形产品,需要大规模生产和庞大的消费人群。有时,创意产业更是差异化、精细化、个性化的产物。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制造企业,小规模却十分灵活的创意设计与制造企业更具活力。创意的产业化,与其说需要大规模的投资、长时间的建设、全方位政策配套和资金扶持,不如说更需要切实可行的商业运作模式、灵活贴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版权资产乃至版权资本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以及真正贴近市场的声音,并对之做出恰当反应。
版权资本在创意产业化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版权资本作为资本形态的一种,从产生那天起就朝着逐利方向前进,在此过程中与周围市场相连接,把潜在的消费者连接起来,不断创造引人入胜的商业模式,缔造新的创富传奇。然而,版权资本又是智能化资本,具有纯粹货币资本不具有的能动性,它不仅受到传统资本市场规制与法律的保护,更有著作权法以及各专门知识产权法规为之保驾护航;版权资本的运作不仅受到有关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以及监管者等利益主体的左右,也受到版权所有人及其利益方意志的影响,而版权资本的自身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是版权逐渐凌驾于资本之上,成为版权资本综合体的方向和灵魂。
当版权成为一种资本
尽管版权与资本的结合,使得版权成为一种资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可以为所欲为。在版权经济时代,是版权,而不是资本的意志,在最大程度上贴近和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成为版权资本的主导力量。
版权从产生到发展,从保护到共享,一直都受到两种力量的左右,一是版权创造者或持有者的自我表现及其带来的成就感,或曰艺术追求问题;二是对于利润的追逐,或曰利益最大化问题。在二者的复杂互动中,实际结果往往是对艺术的追求超越了对于利益的追逐。
资本的出现只是使版权与市场进行充分对接,并将体验价值转化为真金白银的媒介和工具。版权资本的资本属性,屈服于创意与艺术性。但当版权也成为一种资本,就不能不在更大范围内具有资本属性,资本的增值和逐利性,资本的资源配置及组合效应,资本的效率性,资本的市场灵敏性,都开始逐渐聚集和显现。
从某种程度上说,版权资本自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最终的目的乃是在不断扩张的商业架构和盈利模式中,创造出越来越多、越来越新鲜的创意体验,而这一目的决定了它必须超越于传统的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营结构之上,保持永续性盈利经营。而这一点,无论是企业的股东、投资者、经营者、监管者、债权人乃至版权持有人都无法凭借自身的力量单独做到。
版权资本运营的发展,注定了一定会出现一种超越于公司治理力量之上,却又能将各方利益协调整合,共同为一个更大、更宏观、更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主体方,来进行全盘的考虑和运作。这种力量的出现,将重塑创意产业的面貌,并赋予创意阶层以崭新的内涵。更加令人期待的是,随着中国创意产业的深入发展,它的出现将不会很遥远。(李佩森)
(编辑:曹晨实习编辑:石焱)
好了,关于“创意”版权资本盘活创意产业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