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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绝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偏远农村还比较突出。”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突出表现为个别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违法生产,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山寨’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时有发生。”
日前,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出台行动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治理重点突出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集市等重点对象;突出方便食品、酒水饮料、奶制品等重点品类;突出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过期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马爱国说,当务之急是要对农村小作坊、小摊点等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全面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坚决收缴、及时销毁。
据了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当中,很大一部分是假冒名牌或恶意仿冒知名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对此,6部门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从严把握涉食品类商标审查标准,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要标本兼治,如何建立健全农村食品治理长效机制?专家表示,必须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主体备案、个体摊点进货查验和农村消费索证索票等制度,抓紧建立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要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生产控制、监督抽查、追溯管理、案件查处移送等制度。同时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动监管部门下沉力量,探索“职能部门+镇村联动”多元共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涉及多个部门。专家建议,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乔金亮)
(编辑:李星仪实习编辑: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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