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盗版书藏身电商再揭网络消费陷阱》,如果您对盗版书藏身电商再揭网络消费陷阱感兴趣,请往下看。
网络购买书籍成为流行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60%的书籍都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但是有些书从网上买回来后,却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儿:纸质较薄、内部插图模糊不清。经图书发行人鉴定,发现该书其实是一本藏身电商的盗版书。
记者发现,一家出售盗版书的淘宝店铺名为“当当网精品书店”,从名字来看,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它和当当网有什么关联。而之前那位发行人表示,网络出售盗版书的现象非常严重,尤其是畅销书,比如他们之前发行的《明朝那些事儿》,盗版竟然发明了大合集,而发行方根本没有出过大合集。
8月24日,一本书名为《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的作者、主编就曾向淘宝网发维权告知函,要求告知侵权人的具体信息,没有得到回应;8月29日,他们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9月5日获得受理。而从证据收集到法院受理,历经一个多月,花费两万三千元,这期间该商品一直没有下架。淘宝网客服表示,卖什么书不需要跟客服说明,也不需要发行委托书。
盗版频现电商平台是否该担责?
就盗版书藏身电商平台而言,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电商平台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专家认为,在接到侵权举报后,第三方平台应及时断开链接。图书和普通商品不同,销售图书时,网络平台应承担主动审查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责权明晰电商平台为何能现盗版?
从直观上看,往年电商企业被投诉也很多,但很少受到处罚,使得制度沦为摆设,种种监管举措变成了刮风式的运动。
这也吻合了中国出版协会副秘书长刘炜的话,图书盗版者之所以敢这样,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作为盗版商,在维权者经过艰难举证后,即便是被启动民事制裁,也只是需要支付非法营业额三倍的处罚。和盗版商取得的巨额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虽然在立法层面上有民事制裁,但只有在侵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才可以启动,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实行。刘炜解释,“著作权是一个私权,即便是出版社的权力也是私权,因为属行政执法,只有侵犯公共利益才能启动民事制裁。”
网络消费电商生态又该如何净化?
如何“动真格”?可以先从简单的方面入手:一是各地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应该尽快公布已经收到的投诉情况,二是针对已经掌握的投诉问题和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逐一依法进行查处。
对电商来说,加强监管,不仅是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的网购环境,更是为了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鉴于我国现阶段各种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应逐步减少类似于许可性质的事前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作,防止相互推诿扯皮,出现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形,构建互联、互通、互动的统一监管体系。继续推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既能有效惩戒违法经营者,又不妨碍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创新。
建立健全网上监测平台,加强电子商务信息监管。以电子数据搜索分析技术、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技术和网络交易监管应用技术为主的网上监测应运而生,但监管技术整体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以高效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加快电子商务信息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措施。应当坚持以信用监管为基本方式,建立健全长效信用监管机制,把信用监管贯穿于网络市场整个发展过程之中。
赋予第三方交易平台适度的法定监管义务。政府不应过度干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自治权,应当遵守辅助性原则,赋予平台适度的法定监管义务。只有平台无法实现有效治理时,政府才应采取措施介入。
(编辑:石焱)
好了,关于“网络”盗版书藏身电商再揭网络消费陷阱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