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山东泰安修订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果您对山东泰安修订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感兴趣,请往下看。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印发了《泰安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规定市及县市区均应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资助。《办法》还对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市高新区、泰山景区财政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并将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全市专利事业发展。(记者李守运通讯员王诚山东报道)
(编辑: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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